車上有聽CD者要知道哦!‏

2010062614:12

車上有聽CD者要知道哦!

  持有盜版 CD的人一定要看,

 尤其車上撥放音樂時遇到臨檢 

 咬住自己是從夜市買盜版 CD 就對了啦 
不要說是朋友的,借的,也不要說自己燒的 CD 


六月份起強烈取締 

大家牢記這些法律常識,有備無患。盜版的,還是少帶一點。 
如果您有開車
, 就請您看一看吧 !! 
總之就是說 ..... 遇到臨檢
 

咬住自己是從夜市買盜版 CD 就對了啦 
不要說是朋友的,借的,也不要說自己燒的 CD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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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一位朋友最近被臨檢 ... 警察除了照例檢測酒精濃度以外,已開始會「請車輛駕駛配合打開音響換片箱」或「隨身攜帶的 CD 」!
> 經在下友人詢問結果 : 主要 用意在檢查是否有「盜版光碟」與「盜版 CD 」!
> 舉凡音樂、軟體、作業系統等只要不是原版都將被告發!
> 景氣低靡、賺錢不易,上路還是小心為妙 ...
> IGS 一位 修過法律課程的同事陳述的;
> 告訴大家幾個觀念
> 1. 警察如果沒有搜索票 , 根據憲法第八條規定不能檢查你的行李箱
> -- 這點還是對的!
> 2. 如果你的盜版 cd 是那種夜市買的.光碟上還印有專輯名稱的, 依著作權法 93 條規定

處以二年以下! 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新台幣十萬元以下  慘了!心中哀嚎不已了.對吧!

>***** 錯!你會活得好好的!

 著作權法及我國其他法律根本沒有處罰盜版的「購買」人

當警方問你光碟從哪來的?
> 首先:你可以說:你管我!(警方無權詢問這個問題)
> 如果他說他有合理犯罪的懷疑時 你> 一定要說是在夜市買的
> 第一:自己沒有任何刑事責任,頂多東西被當違禁品沒收(且可否沒收還有問題!? ^
> 第二:夜市是流動的,你也不用舉證確定的購買來源。但是,要注意,當有人問你買這塊光碟幹嘛用的?
> 1.一定要回答是要「在家裡」「供自己使用」的
> 2. 千萬別說是要賣或要租給別人的 (違反! ! 作權法第 91 條第 2 項意圖銷售或出租而重製罪,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徒刑)
> 3. 千萬別 說是要借給別人的 (違反第 93 條第 3 款、 第 87 條第 2 款散布或意圖散布非法重製物罪, 處 2 年以 下徒刑)
> 4. 也別說是公司或營業要用的 ( 違反第 93 條第 3 款、 第 87 條第 5 款明知為非法電腦重! ! 物而作為直接營利使用罪,處 2 年以下徒刑)
> 5. 也不能說是要在社團或學校等公開場合 ? ( 違反 第 92 款非法公開播送、上映、演出、展示罪,處 3 年以下徒刑 )